师德之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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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内疚

一位高中老师非常关心自己的学生,总是尽自己所能帮助学生。对班上一位成绩优秀却家庭困难的同学,他总是通过不同形式定期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有一天,这位同学怯怯地找到他,告知自己母亲病危,是否可以借点前给母亲治病,是时,教师因为刚买房子,欠着银行大笔贷款,实在没有钱借给同学,但他答应继续支持这位同学读书,直到参加高考。尽管如此,这位教师仍然陷入了深深的内疚,因为自己没有能给学生母亲以及时帮助。

分析:学生向老师借钱,老师应该感到骄傲,学生的借钱行为至少表明,你是一个值得他信赖的老师。如果学生遭遇了严重的生活困难却不愿向老师求助,说明他缺少对老师的信任。老师应该以认真的态度对待借钱的学生,尤其应该避免言行上的冷漠、无奈或厌烦等可能给学生带来的心理伤害。如果学生确实由于特殊原因而陷入困境,教师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应该给予适当帮助。但是,如果学生的求助超越了教师的经济能力,教师可以委婉地拒绝,并坦然地向学生说明理由。教师不是学生的父母,教师没有义务为学生的经济困难承担绝对责任。当然,不管最后老师是否给学生借钱,老师给学生传递的信息必须清晰无误,即老师重视学生的诉求,并由此表达了对学生的关心。在这里,这位教师的内疚其实来源于自身的责任过度,因为,无论从法理还是道义上,教师均没有义务为学生母亲的疾病承担责任。老师只要尽力对学生表达力所能及的关心,内心就应该做到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