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之高尚
"为人师表"的修正
用"道德真实"取代"道德完美"
教师是向己的人
教师与其他从业者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社会公民,是一个向己的存在。马克思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1页。)教师也一样,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并渗透于全部的职业生活,教师职业利益的实现过程,正是教师向己性的呈现过程。教师的职业利益形式多样,其中,教育作为谋生的手段,是教师职业利益实现的基本形式。承认教师的向己性,并不意味着承认教师的自私性。向己性本身并不具有善恶意义,只是对教师职业性质的客观描述,或者是基于教师本位的利益审视。如果将教师的向己性理解为"利己",这种利己也是一种高尚的利己,教师是"富有利他主义精神的利己主义者","我们看到了一种健康的自私、一种伟大的自尊和一种不愿作无谓牺牲的倾向。"(马斯洛著:《自我实现的人》,三联书店,1987年,第109页。)简单地说,承认教师的向己性,让教师回归了生活的本真,也让教师作为人走向了道德的真实。
教师是向己的人,并不否定教师是向善的人
教师作为育人之人,向善既是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更是教师职业的神圣性要求。教育是灵魂的塑造活动,凡是被造之物,总是塑造者意志的对象化产物,恰如人类会按自己的意志造神,教师也会按自己的意志育人。当学生成为教师的对象化客体时,事实上已经默认了教师意志对学生的统摄能力,教师的道德走向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着学生的道德走向。所以,教师的向善成为学生向善的必要前提。教师要用言行证明自己是优等的守法公民,善于良心的自我反省,懂得为正义欢呼,为悲情流泪,对弱者表达同情。往高处走,教师应该懂得伸出援手,与他人分享喜悦和幸福,懂得用行动向祖国表达忠诚。但教师的向善不能也不应该代表教师道德上的高尚,而仅仅体现为教师对道德的高尚性追求。
教师的道德真实对学生是一种道德真诚,体现着教师对学生的人格尊重
教师对真实的守护并不比对高尚的守护更容易,尤其在道德高尚可以作为资本交换利益的时候,坚守生活的本真可能意味着教师既得利益的损失。在这个意义上,真实是另外一种意义的高尚,甚至比高尚还要高尚。教师的道德真实客观上降低了学生对教师的道德期望值,避免了教师个别不道德行为给教育效果带来的颠覆性破坏。
用"合理高尚"取代"绝对高尚"
教师是真实的人,师德的高尚只有服务于真实的人的时候,高尚才成为合理的高尚。真实的人是将"社会关系总和"集于一身、将物质与精神集于一体的生命有机个体,是欲望着思考着的具体的人。虚无的人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抽象的人,缺乏生命的活性和生活的真实性,只是一个名义上的人的符号,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有需要和被需要的人。对真实的人讲高尚,需要主体见诸真实的行动,高尚的美名需要切实的利益奉献作为支撑;对虚无的人讲高尚,则不需要任何成本付出,高尚仅仅是一顶好看的道德花冠而已。用"合理高尚"取代"绝对高尚",就必须在教师的生活世界里注入意义。因为 生活的世界是意义的世界,"意义的世界,是一个超越性的世界,也是一个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精神性的世界,它既具有利益的实在性,又具有精神的理想性和超越性,这样的意义与价值的世界,就是由伦理和道德的世界所建构的世界。"(樊浩:《道德理性和生命智慧》, 人文杂志,1998年第3期。)正是由于道德是意义世界的成员,因此,通过发现道德的意义并由此发现生活的意义,就成为高尚师德展示其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用"公民表率"取代 "道德表率"
公民是享有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共事务的权利的人。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一个人取得了某一国家的国籍,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是"公民表率",即教师应该拥有模范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它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利、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这种意识还包含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公民行为则是在公民意识支配下的公民行动。与成为"道德表率"相比,让教师成为"公民表率"具有更大的可能性与合理性,更容易让教师走向高尚。